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学院
关于学生阮盟庭的处理意见
阮盟庭,男,中德学院14级机电4班学生,学号2014172217。
2017年4月,学院工作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15号楼402、403室电路有人为改动,经调查,中德学院2014级学生阮盟庭在校期间先后对这两个房间的电源电路进行了私拉私接,造成电表停止运行,同时,该同学存在存放、使用未批准的电器设备情况。
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之《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校园行为守则》、《校园公共秩序安全管理规定》的条例,明确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加热器。经过批评教育,阮盟庭同学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经中德学院领导、学生部门讨论研究,结合当事人能较为主动地承认错误的实际表现,决定给予阮盟庭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希望该同学能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中德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