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季伟,男,中德学院16飞机机电2班学生,学号2016164201。
刘有为,男,中德学院16飞机机电2班学生,学号2016164211。
马志铭,男,中德学院16飞机机电1班学生,学号2016164111。
赵东阳,男,中德学院16飞机机电2班学生,学号2016164225。
以上四名同学在本学期多次旷课。
为了规范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中德学院党政领导、学生部门讨论,决定给予学生樊季伟、刘有为、马志铭、赵东阳警告处分,希望四位同学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中德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